商标注册多久能拿到注册证?
发布时间:2019-07-30 浏览:33292次
商标注册的流程和时间:商标查询(1天内)→申请文件准备(1天内)→提交申请(1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6-8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1、商标查询(1天内)
要注册的商标需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且不能够同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近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是近似的商标。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在商标审查时,也会被驳回,不予注册。提供商标名称、商标图样、经营范围,青岛奥隆知识产权免费查询商标近似。
2、申请文件准备(1天内)
3、提交申请+缴纳商标注册费用(1天内)
4、形式审查(30天)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手续和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纸质申请件需要电子化(扫描、录入);然后审查申报的商品服务项目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申报的类别;确定商标线索要素(图形和文字)。经审查合格,且申请人缴纳商标规费的,发放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打TM使用了,告诉别人这个商标已经注册,并且受理了。
5、实质审查(6-8个月)
对商标的显著性进行审查,审查是否有相同或是近似商标,依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公告期(3个月)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7、发证
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直接寄发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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