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版
人民文学、人民教育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三家均拥有合法授权。
然而近日,人民文学出版社公开发表了一则“关于人民教育出版社《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下架通知函”,要求各发行机构下架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红星照耀中国》一书。原因为,“红星照耀中国”的书名属于董乐山原创,版权归属董乐山和人民文学出版社所有,人民教育出版社于今年6月出版的《红星照耀中国》涉嫌侵犯其和董乐山的权益。
人民教育出版社则发布了一则“关于人教版《红星照耀中国》出版合法合规暨对人民文学出版社不公平竞争谴责声明”进行回应,称自家的版本合法合规,其对该译本的版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具有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反指人文社此举损害其声誉,有不公平竞争之嫌。
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回应似乎没对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提出的焦点,即书名“红星照耀中国”是否由董乐山和人民文学出版社享有著作权?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书名等短标题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我国曾有过类似的判例可供借鉴。马某等出版了图书《舌尖上的中国》,中央电视台制作了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并在随后出版了同名图书《舌尖上的中国》。马某认为中央电视台侵犯了其对书名“舌尖上的中国”的著作权。法院认为,“舌尖上的中国”是两个通用名词的简单组合,仅有6个字,缺乏相应的长度和必要的深度,无法充分表达和反映作者的思想感情或研究成果,无法体现作者对此付出的智力创作,不符合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因此,不是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东民初字第09636号)
回到本次纠纷,埃德加·斯诺著作原名Red Star Over China,红星、中国都是对英文原文的直译,具有创造性的部分仅仅是将over翻译为“照耀”,知识产权那点事小编认为,这一创造过于微小,无法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书名“红星照耀中国”中其他部分均为直译,属于有限表达,整个书名并不能构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