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26 浏览:10486次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文件不能出现填写错误,每一项都要认真填写,最重要的部分当属说明书。
说明书应按以下五个部分顺序撰写: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新发明的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1.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
背景技术是指对发明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做出实用技术发明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3.新发明的内容
主要阐述新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需指出之前技术的不足,阐明新技术所带来的的效益。最难的是要让外行人懂,让投资人也能够听懂。有人认为申请专利时对某些内容需要保密,于是对审核人不讲实话,特别是小企业,技术本身也没有那么成熟,若是被大公司学去了,对自己很不利,也怕被其他同行学到,结果造成审核人对发明的理解不准确,而影响了专利的授权或保护,其实审核人员和委托人之间,实质上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存在保密义务,如果你不放心,还可以另外签订保密协议,你可以要求审核人对某些技巧保密,而审核人只有在全面理解发明的基础上,才能权衡利弊,获得较合理的保护范围。既要让审核人明白,又要保证不被别人学去,这是最难平衡的一点。
4.附图说明
应写明各附图的图名和图号,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必要时可将附图中标号所示零部件名称列出。
5.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是指新发明优选的具体实施案例。具体实施方式应当对照附图对发明的形状、构造进行说明,实施方式应与技术方案相一致,并且应当对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给予详细说明,以支持权利要求。
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1.表格要求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当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
2.文字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
3.文件排列顺序
发明或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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