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谁所有?
发布时间:2019-08-28 浏览:10450次
在我国,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专利申请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以获得专利权。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情形有: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以外,不是为了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任务,也不在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内,而是在非单位工作时间内未曾获得本单位帮助的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发明人所有,其单位没有专利申请权,因此也不能享有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的规定,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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