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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难吗?

发布时间:2019-09-26  浏览:11630次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只要通过初审就能够获得授权。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难在哪?


实用新型专利能否通过主要看能否通过初审,初审的内容包含:

一、看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审查要求

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交的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二、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情形

《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三、是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关于提交文件填写内容的规定。


四、是否明显不符合实用新型的基础定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五、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专利法》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六、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如若您不知道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细则,您也可以发一份技术交底书给我,根据您提供技术,我们帮您判断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是否有相同或是近似的专利已经申请,努力做好您的法律顾问,帮您争取最大范围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