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2019-09-29 浏览:11279次
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三、提交知识产权相关资料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等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1.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评判情况。
2.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情况。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获得授权证书。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情况;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的正式技术合同;
3.技术成果转化: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