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1-01 浏览:6401次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发明专利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类。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各种有形物品的发明,如新的机器、设备、材料、工具、用具等的发明。方法发明是指关于把一个物品或物质改变成另一个物品或物质所采用的手段的发明,如新的制造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的发明等。
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应当有表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附图。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不涉及技术,只涉及外表形状、样式。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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