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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具有哪些特性?

发布时间:2019-12-13  浏览:5408次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性。


1)具有独占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归权利人专属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专利法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超出专利保护以后,并不代表该专利没有实用价值了,而是该专利不再受到专用保护,谁都可以使用它。


3)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通俗点说,就是在哪个国家申请就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在中国范围内有效,美国的专利在美国有效,在加拿大不能获得保护;加拿大的专利只在加拿大有效,在美国不能获得保护。中国的企业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如果有人在美国和加拿大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