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发布时间:2020-01-09 浏览:6829次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除了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还要提交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鉴别材料应包含: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登记申请时应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
申请表格应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需要附中文译本。
申请登记的文件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 210mm(长X宽)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