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怎么申请?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6618次
一、要登记的文字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
文字作品的形式可以是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
二、办理途径:
1、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3、委托代理机构来办理。
三、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接收材料—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
1、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机构仅需要提供作品说明书,身份证/营业执照。
2、著作权登记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登记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补正,检查合格的,确认费用,通知缴费,缴费后,领取缴费凭证;
3、发受理通知书;
4、进入到审查阶段,材料齐备的,提交复审;材料不齐的,通知补正,材料齐备后,提交复审;
5、发证,网站公告
四、办理时限:45-60个工作日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