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软件著作权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6807次
青岛软件著作权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一、填写文件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中国版权登记中心网站上,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2.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3.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和文档,由源程序前、后各连续30页,以及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共120页。整个程序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整个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文档。
二、提交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委托代理机构的,仅需要提供代码、代码说明书,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机构撰写材料。
三、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四、审查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五、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委托代理机构的,证书邮寄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再邮寄给申请人。
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以上便是软件著作权的办理流程,委托代理机构的,仅需要提供代码、代码说明书,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机构撰写材料。